臺中市101年度師生資訊月「網路應用停看聽」網路有獎徵答活動計畫
一、 活動目的:為建立本市師生使用資訊工具及應用網際網路的基本知能,透過本活動達成寓教於樂以培養正確資訊安全、資訊倫理、智慧財產權的概念。
二、 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 承辦單位:臺中市南區樹義國民小學
四、
活動時間:自101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。
五、 參加對象:本市國中小在籍學生與在本市服務之教職員。
六、 活動方式說明:
1.
分成「教職員組」與「學生組」共兩組進行活動。
2.
邀請學者專家依組別命題,由承辦單位公開題庫,供師生事先練習作答,以廣收學習之效。
3.
題目類型皆為選擇題,並採亂數出題,由參加者透過網路直接線上點選作答。
4.
教職員組需以本市教育局公務帳號登入,始可參加活動。
5.
學生組的基本資料,含校名、班級、學號、姓名、預設密碼,由學校資訊組長(教師)先行匯入,學生初次登入後可變更密碼,若學校填寫之基本資料與得獎者身分不符合,或經查無此人,將註銷其得獎資格。
6.
作答完成且通過答題門檻者,方可參加抽獎。
7.
參加者相關基本資料,僅作為活動辦理得獎通知之用。於活動結束後將全數銷毀。
七、 活動獎項:分成教職員組及學生組,獎品內容另訂。
1. 教職員組:依獎品等級區分為12項,共計600份。
2. 學生組:依獎品等級區分為16項,共計2,000份。
八、 抽獎活動:
1. 謹訂於101年11月21日,配合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資訊網管人員資安研習
,邀請教育局長官及本市國中小資訊網管人員與會,舉行公開抽獎以昭公信。
2. 由教育局局長現場抽出各組前三項得獎者,並由電腦公開亂數抽出其餘獎項的得獎者。
3. 每位參加者中獎機會以一次為限,一經抽出便不得取消,否則以棄權論。
4. 現場抽出之得獎名單,將由各校網管人員協助確認無誤後,於教育局網路中心公告。
九、 獎品領取及稅務:
1.
由學校代表確認獎項及獎品內容無誤後,抽獎當日領回。
2.
當日未領回之獎項,由得獎者之學校派人親自到承辦單位確認領回。肆獎以下者(含),由承辦單位確認身分後,逕寄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。
3.
獲獎者將依國稅局相關規定進行申報(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(含獎品、獎金等)超過新台幣1,000元者),相關規定如下:
舉辦摸彩活動所發給之獎金或獎品,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、技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,依同法第88條規定,有關扣繳規定如下:
(一)中獎人如是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是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,要按照給付全額扣繳10﹪,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,000元者,免予扣 繳,但應列單申報該管理稽徵機關;惟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台幣1,000元者,得免列單申報。
(二)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是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,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,均按給付總額扣繳20﹪
(三)摸彩的獎品如係購入者,則按含營業稅之購買價格為獎額,如係公司自製產品,則按公司製造成本金額為獎額,依照上揭規定之扣繳率辦理扣繳。
十、 經費概算:教育部補助
十一、 本活動辦理期間,相關工作人員,由各所屬單位惠予公(差)假登記。
十二、 辦理本計畫之有功人員,得由本局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,以資獎勵。
十三、 本計畫呈局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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